【导语】:消费者通过云闪付本地精彩-泰安以旧换新专区或搜索“鲁换新”小程序,进入“泰安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专区”,进行身份实名验证,领取优惠券
泰安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领取入口:泰安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服务平台入口
泰安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流程
1、领优惠券:消费者通过云闪付本地精彩-泰安以旧换新专区或搜索“鲁换新”小程序,进入“泰安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专区”,进行身份实名验证,领取优惠券(一个自然日有效,过期用户第二天早上八点以后可以再次领取,每人限领五次补贴优惠,五次补贴优惠失效或核销完后不可再次领取、核销)。
2、交旧提报:在小程序提交旧车资料(填写旧车车牌号、车架号、电池编码,上传人车合影照片等资料)。
3、支付立减:线下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领取补贴券后,在参加活动的电动自行车企业购买政策适用商品,在支付货款前,主动告知参加泰安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享受立减补贴;补贴券领取人和实际付款人必须一致。
4、购新提报:新车备案上牌后,在小程序提交新车资料(填写新车车牌号、车架号、购机发票、商品价格等信息)。
补贴资金审核及拨付
1、支付立减、企业垫付:采取消费者支付立减的方式进行补贴,补贴资金由参加活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先行垫付。
2、企业汇总上传: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负责汇总消费者补贴资金材料(消费者基本信息、发票信息等),并按要求上传至审核平台。
3、分批审核:通过初步审核及第三方审计公示后,由补贴平台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给电动自行车垫付企业,补贴申请采取分批审核方式,原则上每月审核一次。
4、退货返还:消费者在购买补贴商品后退货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应按照消费者立减后的实付金额以“原路返回”的方式进行退款。退货时,销售企业已收到补贴款的,则销售企业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所退商品的补贴款归还至政府指定资金账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泰安本地宝】,关注后回复【以旧换新】获取泰安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和实施细则、补贴申请入口和申请流程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