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宁阳县事业单位引进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110名,引进岗位及数量详见《2025年泰安市宁阳县引进第二批急需紧缺青年人才岗位计划表》
2025宁阳县引进第二批急需紧缺青年人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14日以后出生)。
4.非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于2025年5月14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及同期毕业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的,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6.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职业资格等条件,高中教师资格证书须于2025年5月14日前取得。
7.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
(3)宁阳县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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