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公益性岗位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发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用于过渡性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最长服务期限不超三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市关于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部署要求,兜牢民生底线。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鲁人社规〔2024〕1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字〔2022〕3号)、《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泰安市岱岳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岱政办字〔2022〕2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公益性岗位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发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用于过渡性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最长服务期限不超三年。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城镇公益性岗位:户籍地为满庄镇并在辖区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的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各类就业困难群体人员;
1、登记的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1980年11月6日以前出生、男性1970年11月6日以前出生)至法定退休年龄);
2、登记失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登记失业的城镇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4、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应具有劳动能力);
5、登记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6、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失业青年(200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至2009年11月6日以前出生的);
7、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及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
8、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女性1985年11月6日以前出生、男性1975年11月6日以前出生)至法定退休年龄);
9、系统内登记的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
乡村公益性岗位: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认定的相应人员;
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应具有劳动能力);
4、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
5、登记失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6、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失业青年(200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至2009年11月6日以前出生的);
7、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及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
(二)岗位聘用
岗位聘用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等因素确定聘用人员,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相同条件下,优先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群体。同一群体依序按照年龄(年龄大的优先)、认定登记时间(认定或登记早的优先)、家庭(零就业家庭成员的优先)三项因素确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1、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2、已实现灵活就业并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
3、名下有营业执照或是担任企业法人、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投资人及担任企业其他职务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的人员;
4、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或镇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企业在职职工、失信人员;
5、已享受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且达到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补贴享受累计满36个月的;
6、已安置过公益性岗位的;
7、已经享受退休待遇的;
8、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9、一、二级重度残疾的;
10、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报名应聘的;
11、享受其他财政补贴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一)岗位设置:本次招聘城镇公益岗共计5人,具体包括:社区综合服务岗位5人。
乡村公益岗共计13人,具体包括:社区综合服务岗位13人。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2025年岱岳区满庄镇城镇公益性岗位一览表》、《附件2:2025年岱岳区满庄镇乡村公益性岗位一览表》。
(二)岗位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本次岗位开发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宣传、调查摸底、发布公告、组织报名、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县级审批、协议签订、培训上岗等程序组织进行。满庄镇成立工作专班,对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中每个步骤进行把关。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
(1)《泰安市岱岳区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一式三份(附件3)。
或
《泰安市岱岳区乡村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一式三份(附件4)。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三份。申报零就业家庭的人员请出具家庭共同居住人员户口本复印件、索引及失业证明。申报登记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的需提供未成年孩子的户口本复印件、离异者提供离婚证及协议书;丧偶者提供配偶死亡、火化或户籍注销证明三份。申报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的需提供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孩子的户口本复印件、符合生育政策证明三份。
(4)近期免冠2寸照片四张。
(5)就业情况说明及报名承诺书三份。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还需提供民政部门认定证明材料三份。残疾人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7)报名城镇岗人员提供学历复印件三份。
(8)无犯罪证明原件一份。
(9)申报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的需提供符合生育政策证明。
(10)申报登记失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需提供离婚或丧偶证明。
(11)《满庄镇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家庭关系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5)。
(12)报名人员是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财政供养人员的亲属(本人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需在报名前主动说明并填写《个人情况说明》(附件6)。
(12)微信小程序“电子营业执照”查询截图及社保参保证明截图
2、报名时间: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6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
3、报名地点:报名人员户籍地所在的村(社区)
4、报名方式:本人持报名材料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5、资格审查:村(社区)汇总报名人员后上报人社所,由满庄镇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后上报岱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
(二)民主评议
城镇公益岗: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民主评议,由工作专班对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面谈,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由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所在的村(社区)对其进行民主评议,统一组织健康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政治审查。
乡村公益岗:参加民主评议人员范围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所在的村(社区)对其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
(三)审核公示
拟安置上岗人员名单、民主评议材料经乡镇审核通过后,对民主评议情况和通过民主评议的拟安置对象在安置对象报名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地点不少于3处,时间不少于3天。
(四)县级审批
城乡公益岗安置对象在村、社区公示无异议的,乡镇审核汇总公示结果、公示材料、拟安置人员名单后,报县级进行审批、备案,县级依托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平台在5个工作日内对岗位聘用环节进行审核,并将结果反馈乡镇,由乡镇告知村(社区),由村(社区)通知相应人员。
(五)协议签订
确定拟安置人员后,与上岗人员签订《帮扶劳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情况续签,《帮扶劳务协议》一般不超过三年。城乡公益性岗位《帮扶劳务协议》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六)岗前培训
拟安置人员签订协议后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为:人身安全、劳动安全、法律知识、岗位工作要求、消防安全、劳动纪律等,培训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七)安排上岗
拟安置人员岗前培训后,通知拟安置人员上岗并按要求将岗位、人员等信息录入山东省公益性岗位精准管理系统。
(八)管理使用与工作要求
按照 “就地就近”的原则分配到村(社区),由各村(社区)日常管理使用。经安置上岗人员工作时间与安置村工作人员一致,必须服从所在村(社区)的领导管理,按照安置的岗位要求,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配合所在村做好日常考勤工作。对不服从管理、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人员一律予以清退。
五、岗位待遇
城镇公益岗:
本次开发的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为岱岳区当年度月最低工资,按月发放。用人村(社区)依据岗位类型、劳动强度、劳动时间等确定待遇。城镇公益性岗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同一人员岗位补贴、社保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乡村公益岗:
本次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和补贴期限详见职位表,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六、人员管理
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定期比对人员情况,对符合退出情形的人员,村(社区)应及时督促退出或予以清退。一旦退出即时解除帮扶协议,停止发放社保补贴、岗位补贴。
(一)自然退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退出:
1、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
2、自愿退出岗位的;
3、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
4、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死亡的;
6、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已享受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的补贴、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等三项补贴累计满36个月的;
7、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
(二)人员清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岗村(社区)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清退:
1、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
2、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他人顶替上岗的;
3、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4、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5、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
6、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旦发现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应聘人员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城乡公益性岗位具体招聘信息将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自行负责。
(三)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用人村(社区)履行用岗主体责任,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承担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
(四)城乡公益性岗位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防止“虚报冒领”、“吃空饷”等情况。
(五)如招聘期间上级出台公益性岗位管理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六)本轮招聘岗位根据工作实际需求设置,若工作需求发生变化,岗位随之调整,如岗位取消,聘用关系随之解除。
(七)落实备案上岗制度,严格落实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财政供养人员亲属(本人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报名前说明承诺制度,报名人员存在上述亲属关系的,在村(社区)民主评议和信息公示无异议后,由镇(街)研究通过并报区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方可上岗,对未如实说明的,按申报材料虚假失实予以清退,并追回已发放补贴。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满庄镇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领导专班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8-8159057。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1:2025年岱岳区满庄镇城镇公益性岗位一览表
附件2:2025年岱岳区满庄镇乡村公益性岗位一览表
附件3:泰安市岱岳区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
附件4:泰安市岱岳区乡村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
附件5:满庄镇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家庭关系登记表
附件6:个人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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