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泰安市商务局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要求,市商务局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
1、实施时间
泰安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服务平台上线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补贴对象
政策实施期内在泰安市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购买政策适用产品的个人消费者,且个人消费者电动自行车旧车牌照注册地在泰安市内。
3、补贴标准
对交回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消费者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20%补贴,每辆补贴不超过500元;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每辆补贴不超过600元。本次活动补贴可与企业各类优惠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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