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本地宝 > 资讯快递 > 动态 > 泰安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是什么?
泰安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是什么?
2023-09-19 18:58【我要纠错】

【导语】:泰安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是什么: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继续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期限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是什么?最长时间为多少?

  答: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继续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期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拓展】

  领取失业保险金对以后找工作是没有任何影响的。失业保险金是单位和个人履行缴纳失业保险费义务后劳动者失业时享受的一项保障生活的基本权利。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是行使正当权利。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 (人社厅发(2020] 24号)规定,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不得要求失业人员转移档案、不得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况记入职工档案。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泰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工伤保险】可获泰安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报销全指南、工伤认定办理指南、工伤保险条例等信息。

手机访问 泰安本地宝首页

  • 泰安市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的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 2023年泰安市失业新标准

    2023年泰安市失业新标准:泰安市的部分县(市、区)由原来每人每月1710元调整为1809元,增加99元。

  • 泰安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参照本地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

  • 泰安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变更办理流程

    参保人员应及时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村(居)委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详见正文。

  • 泰安市调整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公告

    泰安市调整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通知:一是明确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二是明确缴费基数调整规则、三是明确免打扰温馨服务方式。

  • 泰安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政策

    泰安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政策:家政服务机构为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法定劳动年龄内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经注册地(在市级注册的家政服务机构经所属管辖地)人力资源社会保

  • 在泰安为什么要及时参加医疗保险?

    在泰安为什么要及时参加医疗保险:多地在针对不同缴费时间设置了不同的缴费标准,在规定期间内缴费只需缴纳个人缴费标准部分,否则可能需要个人需全额缴费,即需要缴纳当年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的费

  • 泰安市失业保险余额查询指南

    参加了失业保险怎么查询缴费信息:登录泰安人社局官网,按流程操作即可查询。详见下文。

  • 泰安市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内转移网上办理入口+流程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目前已开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内跨省转移接续业务网上申请服务,参保人员跨省迁移户籍的,在新户籍地参保缴费后,可网上申请转移本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 泰安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没有在集中征缴期缴纳待遇会有什么影响?

    泰安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没有在集中征缴期缴纳待遇会有什么影响:未在集中征缴期内缴费的,居民缴纳个人当年度缴费部分后,需要执行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含缴费当月)。

  • 泰安市先后参加城乡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养老保险如何领取养老金?

    泰安市先后参加城乡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养老保险如何领取养老金: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

  • 泰安市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衔接要求

    泰安市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衔接要求:既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又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达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时,可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衔接。

  •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