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泰安本地宝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个人所得税中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抵扣个税的具体流程。
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可以抵扣个税吗?
答:可以,按照以下标准抵扣 ☞
赡养老人:
(一)独生子女,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二)非独生子女,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扣除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
住房租金: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大病医疗: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住房贷款:
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子女教育:
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继续教育:
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办理方式: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泰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个税】可获泰安个税办理公告、个税税率表、APP下载、个税计算器、年度汇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