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查验车辆,办理转移登记。
办理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2.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其中,二手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4.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的,收存《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
5.属于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收存行驶证原件;
6.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
办理流程
1.先到车辆所在地的旧车交易市场审核相关车辆,确定该车为正常合法的车辆。在交易市场缴纳交易费并拿到交易发票。
2.带着交易发票和买卖双方的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车辆所属车管所变更车辆行驶证
3.查验岗民警查验车辆,在查验记录表上签字盖章,车辆照像
4.在查验岗录入查验信息,交回原号牌销毁
5.持全套资料在车管办证大厅领号排队等候办理,登记审核岗民警审查资料后录入登记信息,出具受理凭证。
6.动车所有人持受理凭证在大厅制证窗口处,领取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业务办结
(仅供参考,每个地方有些不同,如果你是在二手车行买车的话,一切费用和手续都是车行负责)
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1、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范围内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
2、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范围内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
汽车反光号牌收取100元/副,摩托车反光号牌收取70元/副,挂车反光号牌收取50元/副,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反光号牌收取40元/副,机动车行驶证收取工本费15元/本。
温馨提示:由于泰安各区办理二手车买卖过户的费用都有所不同,在此提供的价格仅供参考。如果通过中介办理还要一定的中介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