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6年3月3日,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2026年泰安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服务指南,本文整理认定时所需要的申请材料,详见正文。
2026泰安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材料
一、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提供户口本
二、 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1、离异者: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
2、 丧偶者:提供配偶死亡、火化或户籍注销的证明
3、 未婚者:提供户口本及孩子出生证明材料
4、申请人提供所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身份信息
三、 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提供乡镇(街道)出具的证明或流转合同复印件
备注:以上证明材料,能通过系统核查比对的,不再要求提供;以上证件能以电子证照替代的,可以使用电子证照,也可按照承诺制办理要求,提交个人承诺书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