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体育场所以及大型商场、超市、酒店、餐厅等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禁止携犬进入,详见正文。
泰安哪些地方禁止携犬进入?
答:《泰安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下列单位和场所,除专门为犬只提供服务的区域外,禁止饲养犬只和携犬进入:
(一)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办公场所、政务便民服务场所、医疗机构、教育教学机构、金融机构;
(二)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美术馆、少年宫、文化宫、影剧院、会展中心、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体育场所以及大型商场、超市、酒店、餐厅、集贸市场等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
(三)风景名胜区核心区域、烈士陵园;
(四)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候车(机、船)室。盲人饲养导盲犬、肢体重残的残疾人饲养扶助犬的,不受前款限制。
以上规定以外的单位和场所管理者或者经营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允许犬只进入。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期间,公安机关可以划定临时区域,禁止携犬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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