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泰安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到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详见正文。
一、办理地点:
泰安市泰山区岱道庵路162号,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综合窗口1-11号
二、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20-11:40下午13: 20-17:00
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13:20-16:00
周日:上午8:30-11:30
三、申请材料:
1、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提供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
2、I类借记卡
3、结婚证、户口本
4、身份证
5、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款发票
四、办理流程
1. 受理申请
提取职工携带相应材料,至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窗口
2. 审核
受理机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履行审批程序。受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不能确认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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