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泰安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房管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购房首付款收据或发票原件等材料,详见正文。
申请材料:
1、房管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登记备案时间一年之内)。
2、购房首付款收据或发票原件。
3、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提取人银行卡原件。
办理条件:
购买自住产权商品住房的并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还款不满12个月)。
咨询服务:
1、现场咨询: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大厅(设咨询岗)。
2、热线咨询: 0538-12329。
>>推荐阅读: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泰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泰安公积金转移/查询/提取/贷款/缴存办理全指南、还款计算器、官方政策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