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本地宝 > 办事指南 > 泰安其他办事 > 泰安税务服务 > 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
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
2020-08-11 10:19【我要纠错】

【导语】:泰安本地宝整理了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望了解!

  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35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现就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是指采用焊接、铆接或者螺栓连接等方式固定安装专用设备或者器具,不以载运人员或者货物为主要目的,在设计和制造上用于专项作业的车辆。

  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有关列入《目录》车辆的技术要求、《目录》的编列与管理等事项,由税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另行规定。

  三、列入《目录》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车辆生产企业、进口车辆经销商或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在上传《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车辆电子信息单》(以下简称车辆电子信息)时,将“是否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字段标注“是”(即免税标识)。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申请人上传的车辆电子信息中的免税标识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信息传送给税务总局。税务机关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后的免税标识以及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为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

  四、申请人应当保证车辆电子信息与车辆产品相一致,对因提供虚假信息等造成车辆购置税税款流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予以处理。

  五、从事《目录》管理、免税标识审核和办理免税手续的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时,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0年7月1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泰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个税】可获泰安个税办理公告、个税税率表、APP下载、个税计算器、年度汇算等。

  

手机访问 泰安本地宝首页

  • 山东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电子税务局暂停服务通告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工作安排,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将于2023年6月26日18:00至6月27日8:00,对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山东省电子税务局进行升级。

  •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停机通知(6月21日至6月23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工作安排,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拟于6月21日至6月23日对登录认证功能进行停机升级,升级期间电子税务局将停止对外服务。

  • 山东省税务局系统升级暂停办理税费业务的通知

    5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发布通知,2023年5月19日(周五)21:00至5月20日(周六)08:00,2023年5月20日(周六)19:00至5月21日(周日)08:00对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等相关系统进行停机升

  •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公告

    2022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部分人无需办理汇算,详见正文。

  • 2023年泰安个税年度汇算预约办理常见问答

    2022年度汇算的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可在2月16日至3月20日每天的早6点至晚22点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预约办税的常见问答给大家整理啦~快来看看吧~

  • 2023年泰安个税年度汇算预约办理操作流程

    申请人如需在3月1日至3月20日之间办理年度汇算,可在2月16日至3月20日每天的早6点至晚22点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

  • 个人养老金可以退税吗

    个人养老金等可以在汇算中予以扣除,符合条件的个人可填报享受2022年度税前扣除。

  • 2022年度个税汇算清缴政策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现解读如下。

  • 2022年度个税汇算有哪些变化

    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优先退税,优先退税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预约办税期限进一步延长。

  •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税率表

    2022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汇算清缴税率表详见正文。

  • 泰安大病医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指南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进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 泰安继续教育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指南

    本文为大家带来泰安继续教育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指南,包括扣除条件、扣除标准、扣除时间等,详见正文。

  •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