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政策内新生儿如何办理入户?泰安政策内新生儿入户需要的流程有哪些?别着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泰安政策内新生儿入户的相关信息,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办理条件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一)现场办理: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理可至泰安市辖区内各助产机构“一件事”服务窗口提交申请,办理除“户口登记”事项外的所有事项,“户口登记”事项办理,需在新生儿落户地派出所现场办理并领取户口簿。
(二)网上办理:可通过登录“爱山东”APP“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或泰安市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http://www.shandong.gov.cn/jcfw),进行网上办理。群众可在两种办理方式任选其一:1.对有邮寄意愿的新生儿父母,网上提交申请后,由助产机构将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邮寄至户籍地派出所,派出所在收到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后,查验、拆切出生医学证明副页,同时根据联办系统推送的信息,为申请人办理落户业务(打印索引页及新生儿户籍页)。户籍地派出所通过邮寄到付形式,将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正页、户口索引页及新生儿户籍页邮寄至新生儿父母,并将结果推送至社保、医保办理。此流程全程网办,群众缴纳两次邮费,无需跑腿;
2.对无邮寄意愿的新生儿父母,网上提交申请后,由各助产机构妇产科医务人员、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窗口人员将申请联办业务群众的出生医学证明电子版,采取微信、邮箱等方式先行推送至群众落户地派出所,群众择时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户口簿到落户地派出所线下办理,并将结果推送至社保、医保办理。此流程无需群众缴纳邮费,跑腿1次。
办理流程图如下:

助产机构地址
助产及上班时间


助产机构联系电话


联办事项及实施机构
序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机构 | 设定依据 |
1 |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首签) | 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2017年11月4日第二次修正 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
2 | 预防接种证办理 | 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在儿童出生后一个月内,其监护人应当到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或者出生医院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接种单位或者出生医院不得拒绝办理。监护人应当妥善保管预防接种证。 预防接种实行居住地管理,儿童离开原居住地期间,由现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负责对其实施接种。 预防接种证的格式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规定。 第四十八条 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未按照规定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应当向儿童居住地或者托幼机构、学校所在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按照规定补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为托幼机构、学校查验预防接种证等提供技术指导。 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
3 | 本市户口登记(申报出生登记)1岁以下婚内本市生育 | 泰安市公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1958年1月9日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4 | 社会保障卡申领 |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1年 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 1.《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第二章:发行管理;第三章:制作管理;第四章:应用管理。2.《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二、功能定位: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主要通过在社会保障卡上加载银行业务应用实现。加载金融功能后的社会保障卡,作为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社会保障卡基本功能的同时,可作为银行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应用为人民币借记应用,暂不支持贷记功能。芯片中应同时包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用和金融应用。3.《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52号)全文。4.LD/T32—2015《社会保障卡规范》全文。5.LD/T33—2015《社会保障卡读写终端规范》全文。 |
5 |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6 | 办理居民医保登记 |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 《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依据文号:(国发〔2016〕3号)第二条 第二款 整合基本制度政策 (一)统一覆盖范围。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即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按照当地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各地要完善参保方式,促进应保尽保,避免重复参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018年12月29日修正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
7 | 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登记 | 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0〕9号)依托各级各类妇幼保健、医疗卫生、婴幼儿照护服务等机构,为家庭提供科学育儿指导服务。 |
十九、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介质 | 来源渠道 | 材料份数 | 示例样本 | 备注 |
新生儿父母身份证 | 原件 | 电子 | 通过数据共享获取 | 1份 | 下载示例样本 | |
新生儿父母户口簿 | 原件 | 纸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下载示例样本 | |
新生儿父母结婚证 | 原件 | 电子 | 通过数据共享获取 | 1份 | 下载示例样本 | |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知情告知书 | 原件 | 电子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下载示例样本 |
结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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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 | 户口簿(户口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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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 | 预防接种证 |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泰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落户】可获泰安各种情形的落户办理指南、户口迁移办理指南、网上办理入口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