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商务类台湾通行证怎么办理?泰安商务类台湾通行证办理有什么条件?泰安商务类台湾通行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小编将为您解答。
办理条件
经台办批准前往台湾进行考察、会议、谈判、履约、培训等商务活动,参加或参观展览等经贸交流活动。
办理材料
申请签注材料:
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的,无需重复提交相关材料。
1、符合要求的申请表;
2、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的除外);
3、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4、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前往台湾签注的,还须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有关规定,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但按规定向指定受理机构申请的情形除外;
5、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军人,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其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件,但持“赴台批件”申请赴台的除外;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人应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由单位代办的,应当提交单位公函,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
上述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是指:
赴台进行商务活动的,提交国务院台办或经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的 “赴台立项批复”原件,或经受理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确认的复印件。
办理流程
网上预约
公安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sdcrj.com/
现场办理流程
填写表格→照相→抽号→受理→收费大厅开票→收费大厅邮政储蓄银行窗口交费→收费确认
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向国家移民管理局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
(二)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签发证件;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四)申请人领取证件。
办理地点
山东省泰安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2号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新城办事处龙山路26号
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东平镇平湖路345号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7个工作日;加急签注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1、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60元/张;
一次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15元/本。
2、一次签注:15元/件;多次签注80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