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3年肥城市事业单位人才回引引进对象:满足籍贯是肥城、配偶、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在肥城工作5年及以上(2018年10月前在肥城缴纳社会保险)等相关条件。详见下文。
引进对象和报名原则
(一)引进对象在泰安市以外工作的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并符合以下两种条件之一:
1.籍贯是肥城(以本人档案记载认定为准);
2.配偶、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在肥城工作5年及以上(2018年10月前在肥城缴纳社会保险),或现在肥城生活定居(以户口簿或居住证明为准)5年及以上(2018年10月前在肥城居住)。根据我市事业单位编制情况,本次活动只引进综合类和卫生类人员。
(二)报名原则
1.遵循单位层级、性质对应、公开择优原则,泰安市以外,县(市、区)直及以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报考肥城市市直及以下事业单位;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报考乡镇(街道)事业单位。
2.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性质及经费形式报考。其中:财政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可报考财政拨款或财政补贴岗位;财政补贴事业编制人员可报考财政补贴岗位;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人员可报考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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