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3年义务教育升学工作已经开启,本文为大家带来泰安各县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随迁子女所需材料。
一、泰山区
①身份信息:户口本(包含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泰山区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的居住证信息。
②居住信息: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房管部门登记备案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
③从业信息:在泰山区务工者,需有泰山区或市属用工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报名时提供参保方身份证号,由人社部门核对审查参保缴费信息);在泰山区经商者,需在泰山区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报名时提供纳税人的身份证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税务部门核对审查纳税信息)。
二、岱岳区
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需上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租房期限达半年以上,并有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证明);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上传由岱岳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出具的《泰安市用人单位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证明》(半年以上);经商人员子女需上传个体营业执照及岱岳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出具的《泰安市用人单位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证明》(半年以上)。
三、泰安高新区
小学:
务工生源:儿童父母(监护人)或其一方在铁路西范围企事业单位工作。主要准备材料: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在泰安高新区企事业单位参保的缴费证明),户口簿等。
经商生源:儿童父母(监护人)或其一方在铁路西范围内经商。主要准备材料:营业执照、户口簿等。
初中:
小学毕业生父母至少一方在片区范围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或经商。主要材料准备:务工的需提供正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在泰安高新区企事业单位参保的缴费证明)、户口簿等;经商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户口簿等。
四、泰安徂汶景区
1.非徂汶景区内各招生范围户籍随迁子女。有房产证或者住房合同,除提供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外,还需要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租赁居住。除提供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外,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时还需提供父母(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现住址证明材料。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时还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现住址证明材料。
其它特殊情况说明:
①因旧村(社区)改造属原址新建或异地迁建的,按旧村(社区)改造规划建设协议办理。
②因房产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需提供加盖银行抵押贷款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③已购房且现已居住但未办理房产证(不动产证)的,报名时需提供购房合同。
④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父母确无住房并提供无房证明),且三代户籍在同一户口簿,经审查属实,可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予以接收。
五、新泰市
在城区入学就读的随迁子女,学校须审核:①户口簿;②居住证;③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经营证明、务工证明,劳动部门备案可查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工资发放银行流水。居住证、经营证明、务工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工资发放银行流水等均需满6个月以上(截止8月10日)。
六、肥城市
落实以“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园)政策,强化服务意识,简化随迁子女入学(园)流程,规范入学证明材料,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
七、宁阳县
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户口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文庙街道、八仙桥街道以外辖区,在城区经商的随迁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经查验无房的,原则上依据实际居住位置划片入学,如片区内学校无空余学位的,统筹安排至就近有空余学位学校。宁阳县户籍的,须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①县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满一年及以上,且实际经营地址要与营业执照登记地址一致,由招生学校现场查验,不一致的视为无效;②现住址居住时间满一年及以上,提供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非宁阳县户籍的,须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①父母(法定监护人)居住证,且居住证地址与现实际居住地址一致,依照该证地址参与划片招生;②县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满六个月及以上,且实际经营地址要与营业执照登记地址一致,由招生学校现场查验,不一致的视为无效。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户口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文庙街道、八仙桥街道以外辖区,在城区务工的随迁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经查验无房的,原则上依据实际居住位置划片入学,如片区内学校无空余学位的,统筹安排至就近有空余学位学校。宁阳县户籍的,须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①父母(法定监护人)在用人单位务工满一年及以上,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②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及以上;③近期工资流水满一年及以上;④现住址居住时间满一年及以上,提供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非宁阳县户籍的,须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①父母(法定监护人)居住证,且居住证地址与现实际居住地址一致,依照该证地址参与划片招生;②父母(法定监护人)在用人单位务工满六个月及以上,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③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满六个月及以上;④近期工资流水满六个月及以上。
八、东平县
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监护人持居住证、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材料、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户口本等材料,向招生服务学校提出子女入学就读申请。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与本辖区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样待遇,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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