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1泰安各县市区小学入学政策正在陆续公布,各区县市入学前需准备的材料详见正文。
小学入学材料
泰山区:
1.泰山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不动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其他佐证材料(根据本人房产实际情况而定)。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房产、一直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且三代户籍在同一户口簿的,以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地址为依据,在房产所在学区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按学区内生源予以接收,需提供家庭户口簿、房产证明、三代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若招生计划已满,由区教体局或街道镇统筹安排入学。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户籍所在地为非泰山区。户口簿;居住证或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证明(办理时限1年以上);不动产证(房产证)或在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租房期限1年以上);监护人劳动用工合同(工作满1年以上,在泰安市或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或泰山区工商营业执照(注册1年以上);在泰安市或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连续缴纳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若住址学区所在学校招生计划已满,由区教体局或街道镇统筹安排入学。
小学适龄儿童需准备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东平县:
所有报名学生均需提交: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一年级)、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具体需另外提交的材料:
(1)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区内具有有效房权证明的:需提交有效房权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需要提供购房发票等),并提供6个月以上的相关入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①具有城区户口,但父母无房产的:需提交房管局出具的父母无房证明。②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且三代户籍在同一户口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地址为依据:需提交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权证(或正式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并提供6个月以上的相关入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进城经商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①在城区经商的无城区房产居民子女,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实体店经营取得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一年以上的(截止日期2020年7月31日〔含〕以前),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同时提供租房合同和经营的过程材料。②在城区务工的无城区房产居民子女,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我县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劳动保险(人社部门认定的)一年以上的(截止日期2020年7月31日〔含〕以前),提供用工合同、由用工单位缴纳的劳动保险等证明。③提供父母双方无房证明材料。
(4)符合下列条件的对象,视同城区学校服务区学生:①驻东平现役军人直属子女;②在东平注册经商办厂的企业法人代表子女(非东平县户籍)(以上对象须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③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其他符合相关政策的,需要安排入学就读的。
新泰市:
城区公办小学(包括平阳实验学校)、初中对学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并根据大数据比对结果和学生上传的相关材料确定“录取批次”或标记“初审不通过”。
(1)房产证(不动产证)作为学生家庭房产的依据,租住房不作为学生家庭房产依据。我市从2018年开始,每套房产(住址)原则上小学每5年、初中每4年只能享受一次划片招生机会(多胞胎生育或法定监护人合法多胎生育的除外,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新迁入城区户籍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
(2)已购买了商品房,无法提供房产证,但确已实际入住的,需提供房管部门备案可查的购房合同、全款购房票据、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等原始凭证并经审核和现场确认。当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学校难以承载时,学校可按照实际入住年限顺序依次录取。
(3)城区户籍、无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学校的确认,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a.适龄儿童、少年是城区学区内户籍;
b.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确无房产;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在其(外)祖父母住址所在学区就读的,除父母在城区确无房产外,还须同时具备:适龄儿童少年从出生就和母亲(或父亲)户口、(外)祖父母户口落在一起、住在一起未曾分户且其(外)祖父母的户口和房产都属于同一学区;
c.提供在学区内实际居住的有效证明材料,并需现场调查核实无误。
(4)我市城区以外户籍、其父母在城区企事业单位工作、在城区确无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学校的确认。父母在学区内企事业单位工作至少2年以上、劳动部门备案可查的劳动(聘用)合同。
(5)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招商引资、高层次人才子女、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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