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泰安本地宝整理了2020年新泰市金斗中学招生简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2020年新泰市金斗中学招生简章
一、招生条件
1. 招生对象:符合教育局制定的在我校就读条件并且具有小学五年级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2.招生计划:10个教学班(每班不超55人)
3.招生范围:铁路以东,青云路以南,平阳河以西;青龙路以南,新兴路以东,铁路以西的青云街道所辖区域。不招收寄宿生。
4. 类别界定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房产证均在我校学区内且在房产地址实际居住,可在我校入学。
(2)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具有城区户籍,在城区有房产且实际居住的,但户籍和房产不在同一学区的,房产所在学区为我校片区的。
(3)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具有我学区内户籍、父母在城区确无房产,但长期居住在我学区的,在我学区入学。适龄儿童、少年从出生落户到入学,和母亲(或父亲)户口一直落在(外)祖父母家且中间没有发生户口迁移,同时三代一直未曾分居(即未分户),且父母在城区确无房产、(外)祖父母的户口和房产都属于我学区的,可在我校入学。
(4)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是我市城区以外户籍,在城区有房产且长期居住的,以房产证地址为准确定学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在城区有房产且长期居住的,适用本条。确因受城区学位限制无法接收的,回户籍地或其他符合就读条件的学校就读。
(5)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是我市城区以外户籍,在城区确无房产,但父母(法定监护人)实际在城区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原则上以企事业单位所在地址确定学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在城区确无房产但在城区长期居住的,参照本条。确因受城区学位限制无法接收的,回户籍地或其他符合就读条件的学校就读。
二、招生办法
按照先报名申请、然后审核确认、最终招生录取顺序实施招生工作。
1.报名申请
实行网上报名,学生报名需用360浏览器登录学校门户网站新泰市金斗中学:http://www.jindouzhongxue.cn单击“招生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时,请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和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按照报名流程及金斗中学所属学区填报我校。学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可以立即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也可以在具备打印功能的场所登录报名平台打印出报名信息确认表,在家长签名处签名按手印连同其它报名材料上交到学校审核,不提交纸质材料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的,网上报名的数据无效,不作为录取依据。
特别提醒:网上报名信息一旦提交,将无法更改。网上报名成功后须打印出报名信息确认表,还须及时关注所报名学校网站发布的信息,根据学校要求提交材料接受审核。
2.审核确认
我校对学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并根据学生提供的相关材料确定录取批次。
学生提供材料有:
1. 初中报名信息表;
2. 本人户口簿、及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房产证(不动产证)或经营(务工)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说明:
(1)房产证(不动产证)作为学生家庭房产的依据,租住
房不作为学生家庭房产依据。我市从 2018 年开始,每套房产(住址)原则上小学每 5 年、初中每 4 年只能享受一次划片招生机会(多胞胎生育或法定监护人合法多胎生育的除外,但需提供 相关证明)。新迁入城区户籍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8 月 21 日。
(2)已购买了商品房,无法提供房产证,但确已实际入住
的,需提供房管部门备案可查的购房合同、全款购房票据、水、
电费及物业管理费等原始凭证并经审核和现场确认。当学校报
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学校难以承载时,学校可按照实际入住1年年限录取。
(3)城区户籍、无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学校的确认,
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a.适龄儿童、少年是城区学区内户籍;
b.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确无房产;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在其(外)祖父母住址所在学区就读的,除父母在城区确无房产外,还须同时具备:适龄儿童少年从出生就和母亲(或父亲)户口、(外)祖父母户口落在一起、住在一起未曾分户且其(外)祖父母的户口和房产都属于同一学区;
c.提供“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在学区内实际居住的有效证明材料,并需现场调查核实无误。
(4)我市城区以外户籍、其父母在城区企事业单位工作、 在城区确无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学校的确认。提供“不 动产信息查询证明”,父母在学区内企事业单位工作至少2年以上、劳动部门备案可查的劳动(聘用)合同。
(5)现役军人、烈士子女入学,审核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执行《山东省<军人子女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公安 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审核提交的证明材料, 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 警子女教育有待工作的通知》(泰公通〔2018〕93 号)有关规定; 我市招商引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审核提交的证明材料, 执行我市有关政策规定。持有“泰山人才金卡”的高层次人才 子女入学,执行《泰安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中小学(幼儿园) 实施细则》(泰人才办字〔2018〕38 号)有关规定。对于 2020 年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人员(依据市卫生健康局公布名单执行)子女就学,结合学生和家长意愿,按照《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十项措施的通知》(泰政办字〔2020〕5 号)执行。
(6)确需在城区入学就读的随迁子女,须提交以下材料交学校 审核:①户口簿;②居住证;③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居 住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及全款付款原始凭证、住房租赁合 同、水电费缴纳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父母确系长期居住在城区 招生范围内的有效证件证明等);④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 经营证明(满 2 年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和纳税单据)、务工证明 (有 2 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工资证明);⑤ 入学须提供小学五年级学籍号,属跨省入学的须提供全国学籍号。
入学报名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划片入学资格。符合在城区就读条件的,安排在生源较少的学校就读,不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回户籍地学校就读。情节严重的,交相关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招生录取
我校在市教体局的指导下,严格按照招生原则和办法组织招生。按照“招生条件及类别界定”中五种情况为顺序分批进行录取,当学校招生计划在某一批次已招满,将不再 招收下一批次对象。当某一批次招满,仍有剩余学位但少于下 一批次报名人数时,剩余学位可以用摇号方式确定。剩余批次的视情况市教体局协调统筹安排到其他相对就近公办学校。
4.报到
新生可在学校网站上查询录取情况,报到时间,关注报到须知事宜。
三、时间安排
8 月 18 日 8:00—20 日 18:00,申请到城区就读的适龄儿 童、少年到户籍地所在学校提交跨学区就学申请;
8 月 21 日 8:00—23 日 18:00,学生网上报名;
8 月 24 日—28 日,学校对学生报名情况审核确认;
(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我校的录取)
8 月 29 日—30 日,市教体局对特殊情况进行统筹处理;
8 月 31 日,学校发布新生名单,发放入学通知书;
9 月 1 日,新生入学。
审核材料期间,请严格按照各级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下防控的有关规定,戴好口罩,扫码、测体温正常才可入校。
咨询电话: 13605387980
18254813810
监督电话:13562862829
新泰市金斗中学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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